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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與電影政策現況及未來

文:何家政

近兩年澳門文化局發生了劇烈的人事變動,同時對文化及藝術類社團(下稱:文藝社團)的年度資助有所減少,加上去年法務局推出《檢討行政條件制度》公開咨詢等,這期間本澳文藝社團的生存問題又再次被突顯出來,過去十年我參與了本澳電影推廣社團「拍板視覺藝術團」(下稱:「拍板」),從中對政府的資助措施有所了解,這裡就淺談我對本澳非牟利社團營運及政策的想法。

社團經營與電影政策

「拍板」於一九九九年成立,當初正是由一班志同道合的業餘人士所組成,成立的目的很單純,就是希望聚集一批有共同興趣的人一起推廣電影,辦講座、開工作坊教授影音技術、放映電影、出版刊物,自行組織製作系列影片《堂口故事》一至三,一直以來主要的參與人員幾乎都屬無償性質,活動經費大多來自政府資助,加上幸運地以較低租金於連勝街一建築物舉辦活動,逐漸凝聚了一批愛好電影人士參與,可惜後來因為種種原因要遷離,搬到工業大廈,至一六年最終亦敵不過強大的加租壓力而離開,自此再沒有固定的活動場所,電影推廣活動亦暫停至今。如果問我經營文藝社團困難嗎?我認為其實一般做生意都不一定賺錢,便何況單靠營運社團維生?因此我認為是不容易的,但經營社團始終與公司不同,我亦不是靠營運社團維生,因此壓力不算太大。

一般文藝社團在營運中有三個要項:1.人力資源 2.辦公地點(也包括排練或表演場所) 3.活動經費。大多數政府部門都只會資助活動經費(或包括舉辦活動場所租金),對於社團營運人員的薪金、辦公地點租金等不會資助,因此許多文藝社團為降低營運成本,大部分人員都是業餘參與性質,辦公地點或排練場所都在租金較便宜的工業大廈之中。但文化局的「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作出了突破,向文藝社團的「實習人員」提供了資助,雖然這不能視為「薪金」,但至少對於社團在培養藝術行政人員上多了一個誘因,可視為澳門文化藝術發展上的進步。

連勝街會址-堂口故事2-記者會,圖片提供:拍板視覺藝術團

在電影範疇中一般分為電影文化和電影產業兩大政策方向,兩者如能形成良性循環,才會有長遠發展和紮根的可能,其中電影文化政策偏向非牟利的電影藝術推廣,與電影社團比較有關,針對大眾培養電影的認識和興趣;電影產業政策則與電影公司比較相關,鼓勵增加本土電影的製作量、培育新進導演、拓展潛在觀眾等。文化局一直以來對電影社團的資助、設立「戀愛・電影館」等可視為電影文化政策上的推進;另一方面推出了拍攝申請協調服務,加上電影創投會以及電影長片製作支援計劃等,可視為文化局在電影產業政策上的措施。另一個對電影產業有幫助是文產基金的扶持,文產基金是行政和財政獨立的機構,其中扶持了電影後期製作、行銷及發行平台等類型的公司。

2004年連勝街會址開放,圖片提供:拍板視覺藝術團

堂口故事2-拍攝現場,圖片提供:拍板視覺藝術團

社團、文化與產業政策三環相扣

按《民法典》的規定,澳門有三類法人:社團、財團及公司,「法人」即是由人或財產組成的集合體,在法律上擁有「法律人格」的性質,社團法人可以登記成為「法人選民」,參與行政長官選舉或立法會選舉等,因此澳門有大量社團成立(目前超過七千個),尤其在選舉年之前,社團成立或活動特別頻繁。不同的政府部門都會資助不同性質的社團,例如體育局會資助體育類社團、教青局會資助教育或青年社團等,一般文藝社團每年都會參與澳門文化局的年度資助計劃及澳門基金會的資助申請;觀察亞洲其他地區,文藝社團除了向政府爭取資助外,亦會向私人企業或商業集團爭取資助,當地政府一般亦很鼓勵商業機構對文藝社團提供資助,作出了例如減稅的政策,但澳門多年來一直都是稅率較底的亞洲地區,或許減稅對於商業機構資助文藝社團沒太大吸引力。除了減稅等政策外,當地政府可能會直接成立國家級或地區性的藝團(如台灣的國家交響樂團),又或者當地政府把自己成立及管理的藝團進一步公司化,政府再直接資助公司化後的藝團(如香港話劇團),進一步按「臂距原則」來運作。

拍板舉辦活動,圖片提供:拍板視覺藝術團

由政府直接成立及管理的藝團、或是資助公司化後的藝團,這是屬於文化政策的一環;而政府資助民間自發組織的文藝社團,則是屬於社團發展政策的一環,兩者雖然在概念上有所不同,但在澳門並沒有作細緻的區分,導致文化政策與社團政策多處重叠,因此文化局或澳基會對文藝社團的資助,嚴格來說是屬於社團政策的一部分,由第2/99/M號法律《設立結社權之一般制度》進行規管,按該法律第十二條,文藝社團可以「自由地以無償或有償方式對為達到其目的所必需的動產或不動產進行取得」(即表示可以收費或售票),但這裡指的「為達到其目的所必需的動產」並不是指營利,因為社團與公司是完全不同的法人身份和概念,不能以商業法則套入社團經營,所以總不能成立一個商業劇團的社團、或開辦收取版權牌照費的社團(存在合法不合理爭議)。

文化局透過文藝社團資助對總體的文化發展的確起了積極作用,可說是「作為文化政策的社團政策」或者說「把社團政策納入到文化政策之中」,很多本土藝術家、創作人、設計師、演員、導演及技術人員等,都由社團興辦的活動中獲得創作與練習機會,讓本土藝術逐漸形成專業化的趨勢,部分設計師、技術人員向職業化發展,成立公司承接社團的工作,成為文創產業一份子;加上文產基金(產業政策)的投入,產生大量影視、多媒體或設計相關製作的小型公司、幾個大型的文創綜合服務或孵化中心等。由社團政策到文化政策再到產業政策,這是近年的趨勢,證明政府有意識地逐步發展,至於效果如何?當中會否存在不公平、資源分配不均或浪費等仍有待觀察。

工業大廈會址-工作坊,圖片提供:拍板視覺藝術團

堂口故事3-宣傳圖片,圖片提供:拍板視覺藝術團

總結:共同邁向更完善的未來

政策不只要有具體措施,整體的政策還包括了:願景、目標、措施、評核整體政策效果的一系列指標,與及相關持份者的回饋,有系統、廣泛及快捷地收集市民、社團和公司業界對相關政策的回應。現在大眾只看到具體的政策措施,卻看不到政策願景、具體的目標及評核指標,這相信是因為如果政府所推行的政策都達不到自己定下的目標會很難堪,但我認為政府可先定下一些簡單可以做到的具體目標,然後再檢討、修正後再定下一個具體目標,一步一步的實踐下去,這至少為自己建立起實幹、肯承擔及有成果的正面形象。

另一個經常被文藝社團炮轟的議題是政府的資助審批時間過長及缺乏透明。每年要處理數千份資助申請需要花多少時間才算合理?我認為政府可以簡單地交代一下收到多少申請、花了部門多少人力去處理、平均每個申請花了多少時間等數據,至少可讓市民有個判斷基礎;至於缺乏透明的問題其實不只存在於政府,文藝社團其實也缺乏透明,市民其實也不知道社團的活動計劃書寫了甚麼?不知道社團向政府申請了多少活動?有多少未獲審批?也不知道社團的經費使用情況等等,社團也沒有透明地向大眾公開過,因此只有在雙方都公開透明的情況下,大眾市民才有機會全面檢視資助審批機制,才有機會檢視文藝社團的具體活動有沒有符合其成立的願景與目標,共同邁向更透明、更完善的未來。

何家政

本地電影及文化評論者,拍板視覺藝術團監事長,「堂口故事」策劃人之一,畢業於國立灣藝術大學電影學系電影史及當代電影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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