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獨立藝文空間生態 臺北生活五年之淺見
文/攝影 : 李卓媚
五年前,與一般澳門人一樣,經由旅行和網路, 接觸到的臺北都是美好印象,對這個地方充滿幻想,當然,與澳門相較之下,臺北對生活的熱度、見識和機會確實優勢很多,起碼有條件和能力經營正規的藝術大學,但目光放遠,朋友們最常說的一句:「澳門是藝術沙漠,臺灣是海市蜃樓。」
當代藝術中心 TCAC, 2008:在臺北雙年展中,由「一個臺北當代藝術中心提案」的計劃所成立,原址與忠泰建設合作,後不被續約,轉到東區,又因地區的建設規劃,遷到現在老區的位置。形式以論壇/討論會為主,會以藝術家名字作分類建立檔案,整理資料,變成對外開放的圖書區,讓世界各地 的策展人能馬上看到作品。地下室會定期邀請在不同領域/角度的人來挑選歷年錄像作品重新放映,像是設計師、藝術雜誌主編、 樂評人等,近年也有很多國際交流計劃,跟中國的錄像局和鳳甲美術館等合作,進行錄像交流及交換,也推廣策展教育,開放辦相關工作坊。目前由三位策展人為空間營運負責,人選每兩年更換一次,運作單純,完全非營利,會給參展人策展費,租借場地不收任何費用。
獨立空間是甚麼?
「獨立」一詞很模糊,怎樣才算「獨立空間」? 以我觀察,「獨立空間」是對社會藝術生態的一 種補給。在藝術市場、教育推動、國際交流和新晉藝術家是「局外人」等發展不足的社會體制底下充當著靈活的角色。
「空間解嚴」後,90年代到2000年後的轉變
自90年代臺灣解嚴後,一眾藝術家恰恰學成歸國,自主性由下而上的藝術營運覺醒,發展多個具實驗性和多元開放的獨立空間(不代表營利或非營利組織),有些更以「替代空間」[1] 及「閒置空間再利用」[2] 的形式嶄新出現,挑戰藝術主流體制及商業價值,是「社區總體營造」[3] 改革的重要一環,也是多半當代主流藝術家的起跳板,當時政府對這些活潑的展覽形式還處於觀望狀態;90年代末,獨立空間紛紛面臨成員新老更替及經營困難遭解散;2000年後,政府及基金會開始對有知名度的獨立空間/社團進行部分資助補助。出現更多工作室組合而成的空間,也扶持剛畢業的創作者量身打造方案,空間功能更多元,分類更仔細,滿足不同族群的需要。
小路上藝文空間 Dear dear, 2012:空間分三層,一樓為咖啡廳,二樓為戲劇治療工作室,三樓為展場(免費開放)。以購買入場券方式兌換餐飲(背後印有當期展覽內容),吸引顧客參觀展覽,拍照當 天剛好是宅宅市集的活動,參與者互相分享種 植心得、交換手作植物和品嘗甜點。當期展覽 為「在繪本的小路上」-圖畫書俱樂部20周年聯展,參展人有熟悉的黃郁欽、劉旭恭等人。
當「獨立」成口號,
華麗包裝背後的既得利益者
全球一體化,消費主義趨勢襲來,開始追求擁有 「高尚」氣質和生活,彌漫各種「文創」、「文青」 包裝,加深商業導向邁進,同時衍生借「獨立」 之意形成的空間「品牌」,然後打卡自拍互相炫耀消費此事,反被視為「成功」代表。引進外國文創發展模式,卻凡事做一半,沒邏輯地在一個藝術環境、市場和氛圍不成熟也不完整的社會體制裡依樣葫蘆地執行。負責審批資助的官方單位歷年不換人,口味單一,補助方向又讓人摸不著頭腦,沒有任何理由,再者,審判結果大部分 與「藝術」扯不上邊,不以藝術深度和前瞻性作考量,導致水平下降,風氣變成作文比賽或親朋好友,好的申請卻過分挑剔,當然,政府態度同樣反映人民素質。補助制度也很大問題,幾乎獲補助一個年度創作計劃的藝術家,隔年都能橫掃重要大獎或參加國際展出,官方稱之為計劃成效,兩者關係太密切,也意味著藝術生態的自主性不足。
身份認同和歷史的關係,臺灣對藝文關注雖然進步了,但文化教育依舊不足,與外界交流時無法挖掘自身文化而變得薄弱,加上真正藝文參與者不多,政府注意力放在並不正確的文創發展上,提倡許多所謂有機式和計劃型的新政策,實際是 表面功績的達標,導致資源分配不均。像是即將落成的「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目前並未選館長,沒有經營主體,也沒有成立官方單位,一切來得倉卒,好像這樣的硬體一出現就會有好的迴響,為了從中取得金錢而本末倒置,過度理想化建設,對未來並不看好。
至於台北以外地區,為了解決大量空間閒置,同時節省經費,出現很多舊區更新及藝術村計劃,其實是政府與地產霸權華麗包裝的手段。把完全沒裝修,連水電也需要自己接駁的空間推出去,利用沒有經濟條件又渴求擁有工作室的新一代從一磚一瓦親手建造,也不給任何活動經費。當這些社區獲得一定發展時,炒高鄰近區域/地段價格,以不續租為由全面收回,再轉賣給商家及企業;另一種是直接將舊區全部拆卸再閒置,以發展文創為由,毫不費力地變成商家資本。
198 ギャラリー CAFE, 2012:從一開始推廣 1.攝影不必在他方、2. 照片一定要印出來、3 相機適合自己使用最好,到現在主要從事純藝術攝影的教育與推廣,老闆都是一個萬能戰士。一樓的咖啡廳、 攝影教室、攝影活動、 相機和底銷售、沖曬服務、黑白底片手沖 (廁所一半用作暗房使用)、自資出版攝影季刊 ──Private、二樓展覽空間的策展、空間裝潢設計,這些全部都是老闆親自操刀。最近從切割木頭開始,製作出純手工的4X5大型相機,照片便是用這台相機所拍攝的,從而看出他對生活充滿熱誠,對攝影十分執著,眼光獨到, 發掘出很多素人藝術家和好的作品。
198老闆自己做的木製大型相機,筆者也買了一部用來拍爺爺土木工程師,以前蓋過的房子。
明明多選題,現實卻無可避免地順流
政府對於「獨立空間」的補助或資助是一小部分活動或行政費用,就像給出一扇門卻把鑰匙帶走,而且先決條件必須「有回報」,達到利己收益及效果,老實說,請人開門要工資,更可況專業人士,還擔驚受怕不是每個空間每次都能通過申請。其餘開支需由各空間自行承擔:借貸、企業基金及募款等。
「過去窮是一無所有的拼搏,現在是害怕捱窮」, 這些主張很容易讓經營者迷失於洪流裡,部分空間變得商業和功利主義,即使初衷和理念是真,稍稍遇到經費困難或立場不堅定者,要不放棄,要不往政府靠攏,不再為爭取創作者最大得益作前提。為了不被這些隱藏制抓牽引,獨立空間/社團都必須有經濟獨立的能力,不能完全依賴不健全的政府,即使資金或借出地方被徹回,還能屹立不搖。
因為要確保作品的市場質量,會取決於藝術家知名度而納入會員制,變成一群有地位的人在自己地方畫小圈圈,獨立到沒有大家;也有些形式與畫廊大同小異,作品賣出抽成,只展可收藏的藝術媒介,場地租金昂貴;有些以工作室聚落為出發,把自己冠名成藝術家,壯大名氣。
不靠任何政府資金,「 獨立」空間為素人藝術家打開一席之地
老社區裡開始出現一些以展示空間為主,咖啡店為附的私人復合式獨立空間,更開放性面對大眾,相對空間小,比一般的展場租借價格優惠, 展場與其他活動場域有獨立區間、燈光設備等策展支援,展覽內容涵蓋範疇很廣,對質量有基本要求,只要能在空間內達到的都能接受,打開 觀眾和素人藝術家進入藝文場域的限制,為城區 推動和培養藝術氛圍種了一顆顆實在種子。
澳門是不假思索的資本體系,臺灣是包裝很好的資本體系
琳瑯滿目的發展方向,利益拉扯,越來越難介定「獨立」在臺灣社會上產生突出自強的叛逆性,獨立精神不多不少在過度「烏托邦」的理想大雜燴底下漸漸削弱,表面看似藝術與產業取之平衡,實質是發酵著獨立空間與商業價值曖昧不明的關係。
近年臺灣以經濟效益為核心的藝文經營模式一一現形:官方美術館開始爆發受商業及政治利益邀展的醜聞;企業接手經營的文創園區,商業導向,沒有以文化主軸作方向,靠著辦沒半點營養的收費展覽,卻能申請最多資源,不然就是展覽展品造假;閒置空間改造,表面活化歷史建築, 實際是拆後重建,變成一個個蚊子館;韓國光州雙年展著重藝術與本土意識和歷史文化連結,要親臨當地觀賞才有價值,反觀臺北雙年展即使不 在臺北市立美術館展,在哪展都無所謂,沒有文化特色。
獨立空間和創作者應發揮重要影響力,正視社會發生問題,不要習以為常,勿以低姿態順應市場,只關注設計大量包裝好看的文創產品,讓現實生活越來越離地。假如全神貫注地苦思怎樣能跟隨大世界翻來覆去的發展形勢轉型,倒不如先花心思策劃有內涵的展覽,先尋根後發展;好好為環境藝術及公共藝術下功夫,從國民美感教育開始做起;官方單位達成與民眾進行各個層面的草根對話,才是最根本。
伊通公園 ITPARK, 1988年:90年代獨立仍活躍至今的例子,多為社會較成熟的藝術家的實驗作品作展示,起初以劉慶堂租工作室方式供養下來,後得國藝會補助、借貸及企業資助持續,展覽空間共兩層,二樓設有吧台和咖啡廳,圖為造型可愛的掃地機器人。
[1] 「替代空間」概念來自於美國上世紀60-70年代的「Alternative Space」,其展覽空間多為店面倉庫、工廠閣樓等臨時性空間,以「白盒子」式的展覽主流系統存在,區別於一般認知的非營利美術館或是以商業交易為主的畫廊。
[2] 「閒置空間再利用」,嘗試打破傳統大規模剷除舊有建築的「破壞,然後再創造」概念,轉而著重於小規模街廓發展的重新整合,在舊有的城市記憶中引入更多文化、創意與商業活動的再生模式。例如:華山藝文特區、牯嶺街小劇場、臺北國際藝術村。
[3] 「社區總體營造」早出現在1994年10月文建會向立法院所提的施政報告,以「建立社區文化、凝聚社區共識、建構社區生命共同體的概念,來作為一類文化行政的新思維與政策」,主要整合「人、文、地、景、產」五大社區發展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