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居為先的共享可能,空間本身是一件藝術品──訪問子隆山房鐮倉塾
文 : 李卓媚
攝影 : 李卓媚及由梁海莎提供
受訪者:張子隆 (張)、梁海莎(莎) 訪問:李卓媚(L)
遠離城市從淡水出發,濱臨白沙灣約一小時多車程,子隆老師形容這裡是鳥不生蛋的地方。往山裡前行,一片綠意,既沒有便利商店,也沒有任何生活機能,消失了吵雜的人群和車,剩下溪流聲和鳥叫聲,再走近,眼前聳立著一座城堡──子隆山房鐮倉塾。
子隆老師為明年個展做的新作品。
前方白沙灣,後方七星山,大量的採光玻璃,往外眺望,開闊的藍天清晰可見,真正的背山面海;室內樓層挑高,沒有太多隔間,空氣流通同時能感受陽光暖意;外圍的環境造景融合了老師各種「美」的立體作品,每處流露著創作者對生活既實在又細膩的態度,強調多功能、可觀賞和實用性,在如此無憂的環境進行創作與交流實在十分享受,不時有大學前來校外教學、學生打工換宿、作品修復與製作的體驗營和協辦社區活動 等,近期更突發奇想與日本多摩美術大學校友們辦了One day only的快閃展覽。
老師個子不高,肌肉結實,有雙長滿繭的手,喜歡穿簡單舒適又方便工作的T恤短褲,臉上掛著親切笑容,談吐裡微微留有日本留學的腔調,健談,總能與學生沒有距離。
回歸自然,心隨之慢下來,突然,「汪汪!」遠處傳來狗吠聲,原來這裡還收養一隻因主人罹患癌症而無法照顧的黑狗-Happy。
子隆山房,乃張子隆教授從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退休後自己規劃設計監造的工作室和住處,山房位處山谷,四面綠意盎然,經北藝大楊校長取名為 「子隆山房」。子隆山房內設有鐮倉塾,塾下設有展覽空間與講堂兩部分,取名為「鐮倉」,是因為子隆山房所在區域的白沙灣海水浴場,在日據時代的名稱為鐮倉海水浴場,「塾」,是「私塾」 的意思,張子隆教授希望在這個空間傳承觀念及經驗,與同好者交流的平台。
L:是甚麼契機發生了這個空間?為什麼會選擇偏僻之地?
張:契機很簡單,礙於雕刻工作會制造大量噪音跟灰塵,影響他人的關係,所以找偏僻的地方,以往我都是用學校作為工作室,退休後不能使用,到了前一年,感覺到自己必須找一個空間,所以就在這塊坡地蓋工作室,不然接下來就沒辦法工作。
剛好40多年前我買了這塊一千多坪的農用地,是家族一起買的,當時農地比較便宜,想說先放著作為投資,另外後面還有一塊800多坪的建地,4年前申請興建時規定比較寬鬆,不是農民身分也可以一生人蓋一棟農舍,也因為這樣,當時申請了。
加上我對設計並不陌生,只有自己最清楚自己想要的空間,便從平面圖開始描繪藍圖,一直畫一直畫,越畫越高興,當時對建築空間實際大小的概念不是很夠,甚至到清理雜木到動工挖土都沒特別感覺,原本以為沒問題,但整個建築基礎體出來後,嘩!才發現那-麼-大,嚇死人怎麼像一個籃球場一樣!
老師張子隆(左)與愛徒,來自澳門的海莎,正在北藝美術雕塑系讀書。
張子隆簡歷:
雕塑、綜合媒材,一九四七年生於臺灣臺北淡水,國立藝術專科學校畢業、東京多摩美術大學研究所碩士、日本東京美術家連盟會員、新北市淡水藝文中心藝術總監、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美術學院造形研究所教授兼任總務長,負責校園景觀規劃。
L:可以簡單介紹各個空間的功能和用途嗎?
張:二樓是居住空間,退休後不需要通勤,住在自己的地方最方便;一樓是放自己作品的展示空間;底層是休息空間,可以喝咖啡和用窯(做陶用)來烤PIZZA,旁邊是教室,原本設計是停車房,仔細想教室可以傳承也可以跟學生交流;最高層有個水塔,上面是觀景臺,原本塔頂是尖的,怎看感覺都不對勁,因為我把整個建築體看待成作品去完成,最後就變成現在的十六面體,而且我是自雇工人,可以慢慢想慢慢設計慢慢做,也有些東西是跟海莎(愛徒兼助理)一起聊天討論出來。
L:你花了多少錢去建造?
張:實際上我也沒有算過,大概兩三千萬吧(臺幣)。
莎:他有多少錢就花多少錢,到現在還沒蓋完。
張:當把它視為作品時,乾脆沒有限制預算,把該做的做。
L:經營上有遇到甚麼困難嗎?
張:起初建立子隆山房時,我完全沒有往藝文空間方向切入,純粹是私人和放作品的地方,與一開始便設定為藝文空間的屬性不同,會有公開的聯合展覽也是因為開幕時我的作品在學校還沒搬過來,展示廳空空如也,便有了第一次:從我在北藝(國立臺北藝術學校)教的二十七個年頭裡,挑選十一位(海莎是最後一個)學生,舉辦名為「1+11」的立體創作聯展。明年四月海莎也會在這邊辦畢業個展,展覽結束後假如她還有意願留在這邊工作的話,再去思考如何發展,包括申請活動補助等,現實是須要解決人手問題,但對空間公開使用是抱著開放態度。
保持原生環境加蓋的休息平台。
在夏威夷居住的學生畫作,提醒著沒有空調的自然生活。
L:對現在臺灣的獨立藝文空間有甚麼看法?比如駐村和合拼工作室等等。
張:事實上是一些形式空間再利用,私人管理的很少,公部門還是佔大多數,對於發展還剛起 步,一點都不成熟,以前是空間不夠,現在是空間太多。
藝術已經被公部門當作化妝品在用,有時候也因為藝術家/創作者比較笨,容易被利用,駐村就像是流行一下就會不見的東西,都在消費藝術(補助款項),公部門有些成委也搞不懂,很多都是公器私用,給個地方還可以有點收入,最後都是為了錢,事實上這裡樓下也有一個套房,未來可以用作駐村,但只給做石雕和木雕有熱枕的人來,其他不收,使空間更單純,不是每個自稱藝術家就可以來。
L:子隆山房的發展如何?在社會上有甚麼責任?
繼續傳承,強調創作獨特性
張:最重要我是想要傳承自己的經驗,簡單來說, 就是談「雕刻精髓」和「雕刻是甚麼」,無論學院派還是其他創作者都不再談藝術的「精神性」。
臺灣有真正自己的東西嗎?全部都是外來和抄襲,去留學畢業回來就帶著當地老師的東西回來,自以為事,我常說要先了解別人為甚麼這樣做才有今天,要轉化才有辦法變成自己的創作, 並不是別人的影子。
功底要扎實,不能剩概念導向,然後請發包工人去完成作品,要有收藏價值。
洞悉風氣,回歸創作本質
張:現在很多展覽都是花錢辦活動而已,只要有一個外表,可以賣或可以得標(指公共藝術)就好,這樣很有問題,再者,我很反對公共藝術條例。
莎:公共藝術條例雖然補助金額很多,但規定有問題,其中一項是藝術品五年後就會拿掉,很多作品只計劃撐滿一年,其餘四年都讓它自然爛掉,到第五年就直接丟。
張:花了五百萬一千萬,然後保護期一年,一年內有甚麼問題都是業主負責,他們根本不懂藝術品,只認為是很麻煩的事,還要每年維護預算。
莎:最後會動的不會動,會亮的不會亮,有聲音的沒有聲音,能互動的不能互動。
張:對!全部都這樣子,到第五年時就以作品損壞不能使用為名來「移位」,至於移到哪就無人 知曉。
這些都需要被教育,推廣想法,我期望臺灣的藝術創作都要回歸本質,正常一點,藝術之可貴在於「精神性」,不能以經濟學思考材料花多少去衡量。
藝術品之所以無價在於創作者灌溉了「精神性」, 具有靈魂才有價值,現在大家都說要抽離這個 東西,我常舉最簡單《蒙娜麗莎的微笑》為例, 小小一張,何以天價?總不能算它用幾號畫布多少錢,用薄塗花了多長功時去算吧?它具藝術價值,能讓人感動而無可取代。
人們物質追求過後便是追求精神性,但現在很多生意人把錢捐款給宗教,只「買」一個心安和救贖,然後拼命做壞事。
展場及子隆老師的作品。
躬行實踐,讓學生親身經歷,使觀念具說服力
張:白沙灣沿岸都是安山岩,我利用建造時挖掘的石頭來砌擋土牆,因為環境也是藝術(環境藝術),澳門之所以漂亮除了大環境整理不錯外, 就是葡萄牙人很會疊石頭。
莎:葡萄牙人會在斜坡上疊石頭就是利於防滑等智慧。
張:我不想空說,想要直接用山房的環境去跟人交流,一石一木一草都是經過設計,花心血澆水種出來的,也希望在別人心中具有某程度的魅力,假如沒有空間的獨特魅力是留不住人。
莎:這裡給我一種歸屬感,興建時每天通勤,除了保留原生植物外,還第一次種樹,看著窗外的鳳凰木慢慢長大,從荒蕪到長出葉子,為白梅花滅蟲,夏天30幾度不斷為草澆水,學習老師怎樣與拖工工人溝通,造景和室內設計等,連每個門把都是老師用木頭用心雕製,用死去的樹整理成裝潢的一部分,不要看這個煙囪很簡單,事實上用吊車從外面伸進來再進行焊接,會把地板加高30公分除了隱藏線路外,是因為沿岸容易潮濕,藏了木炭和石灰,每件傢具每個設計都有其功能性和觀賞性,很幸運地在這邊工作,因為親身體驗,更了解室內設計和環境藝術,獲益良多。
張:這些部分沒有參與的人是很難理解,也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能蓋自己想要的空間,所以做出來了就會想跟別人分享。